浙江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中华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8、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9、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10、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1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管理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列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我校除工商管理(MBA)、项目管理硕士点外,其它硕士点均可以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工作每年九月开始,十月上旬结束。推免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点的报考点作为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
报考除工商管理(MBA)硕士专业外的其它专业(领域),考生可就近选择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地市招办作为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凭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报名,具体要求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及报名号到本人所在地的指定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像、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区、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必须在2012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无法投递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3、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需与定向、委培单位及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yjszs.zstu.edu.cn)下载。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考生在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时间到报名点安排的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约在2012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上规定的日程);
(2)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两门业务课(除教育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英语二或日语)、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政治及外语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各类数学、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
1、复试时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各硕士点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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