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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理工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办法


  四、申请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申请者请于9月28日前将内容填写完整的申请资料寄交我校研究生部;
  2、经研究生部初审,交申请学院审定后,于10月8日前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并由申请学院通知推免生进行复试;
  3、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0—12日(如有变动,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办法参照《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实施意见》;
  4、各相关学院于10月12日16:00前将复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部,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研究生部向拟录取推免生寄发《浙江理工大学2012年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公函》。
  5、通过我校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持我校的拟录取公函,到推荐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并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后,在2012年10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我校研究生部;并在2012年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于11月10—14日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推免生无法录取。
  6、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不论进行到录取的何种环节,一律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7、推免试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2年6月中旬左右寄给本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西区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441室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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