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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理工大学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一、拟录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包括:

  1.经复试合格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定向:需签订三方协议后,人事档案保存在原工作单位;(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必须调至我校。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签订“定向”协议之后方可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留在原工作单位。需要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务必于4月18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寄至我校,协议书寄至我校前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甲方)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丙方)签名。

  特别注意:没有在规定时间(4月18日之前)上交定向协议书的考生,录取类别都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至我校。

  邮寄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2号大街928号

  联系部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邮编:310018联系电话:571-86843082

  (若使用快递,请务必使用顺丰或者EMS,其他快递在高教园区不派送。)

  2.考生调档(指考生的人事档案)

  考生调档函将与通知书一起寄发,学校学生档案由各二级学院管理,在办理调档的时请特别注意档案回寄地址(档案回寄至各录取学院),以免档案丢失。

  3.考生通讯地址

  考生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将根据考生网报时填报通讯地址为准,若有变动的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办理修改手续(四月底五月初,详见学校研招网通知,不必来电咨询,以网站通知为准),逾期将不再修改。

  4.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通过教育部审核之后(五月中旬),学校将统一以EMS形式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请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务必经常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动态,后续一些相关工作都将在网上发布。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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