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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程序
  (一)申请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需所在学校确认推免资格);
  2.《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3.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6.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流程
  1.申请者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于2013年10月14日前寄送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2.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推荐免试生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交相关招生学院。
  3.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4.招生学院于2013年10月19日前将复试和体检合格同意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向申请者寄发《浙江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6.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凭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经当地省市招办盖章的《推免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拟接收专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同时将《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未收到《推免生登记表》或未按规定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我校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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