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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见准考证)。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日期

考试科目

12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27日下午

外国语

12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29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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