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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大学药学院同等学力人员招生报名及课程学习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经批准,浙江大学药学院今年继续举办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药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资格: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2013年8月30日前获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原有学历专业与药学专业相近,且当前所从事的工作与医药行业相关。学员按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发给“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2.学习时间和地点:1-1.5年(11月开班),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

  3.学位申请资格:获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结业证书,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考试的学员,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研修(课程学习五年有效)。课程学习和论文研修时间总和不超过六年,进入论文研修阶段后符合相应规定即可向我院研究生科提出硕士学位申请(培养方案见附件)。

  4.学费:课程学习学费21000元,论文进修学费14000元。

  5.报名与录取:4月8日—8月30日,具体报名方法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通知,网址: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62706

  报名成功后,我院会在此网页公布名单,届时请学员将联系方式(电话、qq号及邮箱地址)发送至phnosy@zju.edu.cn,以便通知资格审查及缴费等事宜。学员持身份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两者复印件到药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课程学习费用,领取开班通知。

  6.授课形式:周六、周日面授。

  7.联系电话:*************黄老师E-mail:Huangpf@zju.edu.cn

  8.报到地址:310058杭州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41室

  浙江大学药学院研究生科

  附件:2016年浙江大学药学学科同力申硕培养方案

  浙江大学药学院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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