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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软件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卜佳俊副组长:彭列平、陈丽

  成员:何钦铭、许亚洲、蔡亮、陈越、应放天、方红光、周红

  申诉联系人:方红光申诉联系电话:*************

  二、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三、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考生所在本科学校、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排名,及考生提交的本科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等等能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请关注浙江大学免试申请系统留言和学院网招生公告)。

  四、复试形式及各部分比例

  软件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S由四部分构成: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20%、专业基础知识30%、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30%、综合素质20%;不进行上机考试。

  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S×100%构成。

  五、第一志愿申请浙大计算机学院,且获得计算机学院复试资格并参加计算机学院复试的考生,如果想申请软件学院的推免,请在2018年9月16日以前发邮件到cszs@zju.edu.cn邮箱,邮件主题: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专业(软件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直接采用计算机学院的复试成绩(不用再参加软件学院的复试)作为软件学院的复试成绩进行排队。

  六、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1、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院。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不予录取。

  4、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或被母校取消推免资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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