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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接收本校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

  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接收本校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是我校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免试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免试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免试生接收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免试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遴选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潘士远、方红生

  副组长:卢飞霞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义中、王晓、叶建亮、朱希伟、朱柏铭、朱燕建、严建苗、陆菁、范良辉、周夏飞、黄勇

  联系人:黄勇,电话:87951531,88206620,邮箱:cec_hy@zju.edu.cn

  范良辉,电话:87951474,邮箱:flh@zju.edu.cn

  二、接收本校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

  1.本校学生申请我院免试研究生的,按直博、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分类分别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⑴本院学生(包括竺院经济类专业学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见《经济学院推荐2018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⑵获得支教和思政推荐名额者,其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⑶其他跨院系学生,其综合成绩、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安排等参照经济学院2018年外校免试研究生接收方案(另行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直博生的英语要求:英语六级≥480分,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分。

  4.无导师愿意指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及记分

  1.复试内容

  ⑴就个人经济学方面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进行陈述与答辩。个人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个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若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该申请者的复试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院系。

  ⑵本专业综合知识面试。

  注:跨院系学生(除获得支教和思政推荐名额者外)的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安排等见经济学院2018年外校免试研究生接收方案(另行公布)。

  2.复试记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轮到复试而未及时到场者,复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四、收费规定

  所有研究生(包括免试研究生),均按照入学当年该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9月18日,9:00至11:30复试报到,地点:玉泉校区经济学院楼301室。

  本院学生及竺院经济类专业学生,填写复试登记表(见附件1)、入学承诺书,查验英语证书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同时还请提交一篇个人在经济学方面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的打印件(一式5份,每份封面请标明姓名、学号、本科专业等信息)和电子文档,以及面试时用的PPT。其他通道(如学科竞赛、辅修、支教1+2、思政2+2等)获得推荐名额者还需提交相应的获得推荐名额的书面证明。

  跨院系学生,填写复试登记表(见附件1)、入学承诺书,提交“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研究生推荐表”(见附件2),查验英语证书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科研成果原件及1份复印件、1份本科成绩单(需盖有教务部门成绩印章),同时还请提交一篇个人在经济学方面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的打印件(一式5份,每份封面请标明姓名、学号、本科专业等信息)和电子文档,以及面试时用的PPT。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其他通道(如学科竞赛、辅修、支教1+2、思政2+2等)获得推荐名额者还需提交相应的获得推荐名额的书面证明。未确定获得推荐名额者,亦可在外校免试生面试报到时(时间待定)补交获得推荐名额的书面证明。

  2.9月19日上午9点,本院学生(包括竺院经济类专业学生)、本校获得思政和支教推荐名额者开始复试,地点及具体复试时间见玉泉校区经济学院3楼橱窗;其他跨院系学生,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安排等按经济学院2018年外校免试研究生接收方案(另行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轮到复试而未及时到场者,复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3.9月28日,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届时见网站说明。

  4.9月28日17:00前,学院和攻读校内研究生的推免生(含直博)双方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注:须先完成网上“复试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方可进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流程。),逾期视自动放弃。

  5.研究生院将对拟接收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附件1:复试登记表

  附件2: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研究生推荐表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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