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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接收本校推免研究生办法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光华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
  3.外语水平优秀,其中申请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26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申请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80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方法
  1.科学学位硕士生、法律硕士(法学)、直接攻读博士生学位研究生的名额基本与去年持平,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名额适度扩大。光华法学院2016年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19人左右,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43人左右,直博生8人左右(上述名额均含本外校),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本院保送生按照推荐免试研究生成绩及其申报志愿,确定其接收资格、攻读学位类别及专业。
  3.非本院的本校保送生,原则上接收为法律硕士(非法学)。学生将《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于9月25号前发送邮件至sunxiaohong@zju.edu.cn。
  4.本校保送生9月28日当天在教育部系统完成申请,学院于9月29日完成其复试资格确认和接收资格确认,学生于9月30日完成最终确认,逾期不申请或者不确认的视同放弃资格,学院将择优进行递补。所有本校保送生接收程序均在9月30日完成。

  (实习编辑:李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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