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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大学电气学院考研录取13号通知(政审调档相关)

  发表日期:2016年04月22日访问次数:389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需对2016级硕士生进行调档政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将于近期面向2016级硕士生(本院生源除外)进行调档和政审工作,其中定向或委培学生只政审不调档,博士生调档政审将于2016年博士生招考结束后进行,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届时发布。

  二、拟于5月上旬以挂号信形式向学生档案所在单位寄送《关于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及《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上述函件原则上需寄送到档案所在单位,寄送地址依据学生本人在研究生报名系统中所留相关信息(点击查看),如有变动或补充,请与档案所在单位确认后,于2016年5月4日前将准确的寄送单位、寄送地址、邮编等信息完整发送至zjulongqi@126.com(邮箱设有自动回复),邮件主题为“准考证号—姓名—地址更新”,未如期发送邮件按原填报信息寄送。

  三、相关单位收到函件后请将个人档案及政审材料于2016年6月10日前寄送至:杭州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党委;邮寄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收(邮编:310027)。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可于毕业材料齐全后一同寄送,政审材料需于上述日期前寄回。

  四、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87951104。

  附件: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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