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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大学考研新生报到须知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时根据助学贷款通知递交:
  1.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切勿用圆珠笔或有涂改。由村或社区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只有村或社区的公章无效)一份;
  2.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五)绿色通道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4),并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复印件,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院系,院系审核原件和复印件后,留存“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的复印件”,将汇总表(附件5)交研究生院。

  四、其他事宜
  (一)请假规定。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迟到新生须在9月28日前自行办妥各项手续,到研究生科完成报到。
  (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三)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
  (四)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五)新生注册。11月底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9月9日前到研究生院领取研究生证、校徽等新生资料。
  (七)请各学院(系)于新生报到前领取新生的杭州市医疗保险证历本并发放,具体领取日期、地点由校医保办另行通知。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本校来源学生).doc
  2、 附件2: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外校来源学生).doc
  3、 附件3:计生声明卡.doc
  4、 附件4: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
  5、 附件5:学费代偿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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