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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浙江中医药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国家水平统考
  1.国家水平统考为国家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国家统考”。
  2.参加“国家统考”的资格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办《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文件为准。
  3.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缴费及成绩查询均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国家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
  九、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事宜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请遵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2.申请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按现行办法,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通过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所有课程并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3.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每年9月份
  4.同等学力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7000元/人(申请学位时交纳)。
  附件: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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