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浙江研招网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在职硕士

2013浙江中医药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附则
  1.研究生课程进修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粮、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外地进修人员食宿自理。
  2.学员因故终止进修,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办理退学手续。收取手续费后,已交费用的其余部分退还。进入课程学习以后,不办理退学手续。
  3.若以往已结业进修学员想重新参加进修班学习,按本规定执行。可免修公共课,成绩以60分计;专业课需重新学习并参加考试,成绩以实际成绩计。
  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国家水平统考
  国家水平统考为国家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国家统考”),参加“国家统考”的资格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办《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文件为准,其报名、缴费及成绩查询均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
  九、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事宜
  1.申请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按现行办法,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通过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所有课程并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每年9月份联系方式:研究生处学位办,*************,张老师
  3.同等学力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7000元/人(申请学位时交纳)。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请遵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