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四)
经资格审查和复试考核,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现将我校4月4日4月19日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4月19日-5月7日。现
经资格审查和复试考核,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现将我校4月4日—4月19日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4月19日-5月7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发现考生本人材料虚假、报考资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等情况,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实名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于2019年6月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二、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及时与报考学院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退录手续。
三、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公示名单备注2)请及时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地址:http://yjszs.zafu.edu.cn/articles/24/63/),到定向单位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并将协议书通过EMS或顺丰的方式寄回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材料如果有缺失,请尽快补全,以免影响录取上报。邮寄材料请务必通过EMS或顺丰邮寄,不要使用其它快递方式,否则一律不予接收。材料寄出后无需来电确认是否收到,未收到及不合格材料,我校将电话告知。
五、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于2018年11月经过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签字确认,未经我校允许,不得随意修改(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修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正常毕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
附件:
1、拟录取公示(四)[17.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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