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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各学院,校机关各有关部门:

  我校在200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0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07]2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司[2006]14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0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总评名次在本专业前15%以内,所修课程无重修记录,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要求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3、逻辑思维清楚,反应敏锐,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或专业特长;

  4、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总评名次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院内进行公示。

  符合上述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以上各种竞赛或考试中获得前三名;

  2、有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并得到省级以上科技单位承认;

  3、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5、在校期间两次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次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三、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有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推荐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推荐,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联系接受单位及专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院内易于学生监督的场合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

  3、研究生处审核推荐免试候选人材料,组织推荐免试候选人外语考试和体格检查。

  4、学院对拟接受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复试

  5、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免试生名单,并公示。

  6、研究生处组织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免试生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研究生科。

  四、注意事项

  1、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后,推荐免试生所报专业不再变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⑴受到刑事或纪律处分;

  ⑵后期课程有不及格者;

  ⑶毕业论文(设计)达不到优良者;

  ⑷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3、定向、委培、省际协作等签有合同的本科生,如被列为推荐对象,须征得合同单位的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证明和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意报考的证明。

  4、我校各专业均接受外校推荐的免试生。外校推荐的免试生除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外,应符合本通知所规定的推荐条件。接受工作按推荐程序的第3步至第6步进行。外校推免生须填申请表(附件2)。

  5、根据教育部规定,不允许推荐免试生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考。确定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时,推荐免试生应与学校签定《扬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3)。

  6、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按计划内确定。

  附件:

  1、扬州大学2008届推荐免试工作进程表

  2、扬州大学接受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3、扬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略)

  4、扬州大学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指标(略)

扬州大学2008届推荐免试工作进程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负责部门 

1 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我校推荐免试工作办法,并向分管校长汇报 9月13日
(周四) 
研究生处 
2 召开全校推荐免试工作会议,布置我校推荐免试工作 9月18日
(周二) 
研究生处 
3 学院召开推荐免试工作动员大会,布置推荐免试工作 9月20日
(周四) 
各有关学院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联系接受单位及专业,并在院内张榜公示(不少于七天,最迟必须在10月1日前公示) 9月30日
(周日) 
各有关学院 
5 学院将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及申请草表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10月9日
(周二) 
各有关学院 
6 组织推荐免试候选人体检
时间:早晨7:00(空腹体检)
地点:校医疗管理中心办公楼
(我校江阳路北校区北门西侧约100米) 
10月13日
(周六) 
研究生处
各有关学院 
7 英语考试
时间:上午8:30-11:30
地点:中心校区教学大楼W236等教室 
10月14日
(周日) 
研究生处 
8 学院组织复试,并将复试成绩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10月17日
(周三) 
各有关学院 
9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免试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10月19日
(周五) 
研究生处 
10 组织推荐免试生签订协议、凭校验码网上报名、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10月25日
(周四) 
研究生处 
11 接待师生来访 9月18日至
10月25日 
监察处
研究生处
各有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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