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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燕山大学考研复试安排(第二批)


       二、考生须带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带: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鉴定(要求实事求是,无固定格式);
       (6)与面试打分相关的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该生是否属于国家正规的学历教育(是高考录取还是其他方式入学),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该生是应届本科毕业生,目前不欠学分,若毕业答辩通过,可于2014年7月前取得本科毕业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于不真实的证书、证明、鉴定等,何时发现问题何时处理(包括取消学籍)。大三学生不得参加复试,一经发现,我校将以提供虚假身份追究考生和所在学校的责任。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燕山大学和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应届生除外)复试报到时,应到报考学院领取《调档函》,带回所在学校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调取档案,并按规定时间交(寄)到报考学院档案接收部门。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国防生)复试报到时,应到研究生招生办(东校区世纪楼406)领取一式三份《定向就业协议书》,单位签字盖章后,务必于4月30日前交(寄)一份到研究生招生办,逾期将不能补办相关手续更改录取类别,后果考生自负。
       4、经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应及时上网点击“同意待录取”,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被我校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可于5月初登录招生就业处网站,查询和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5、考生可在燕山大学宾馆或校园外周边宾馆入住,学校不安排住宿。考生来校可参考以下公交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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