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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大学考研复试须知及复试名单


       (二)报到时由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请各位考生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供审查,另准备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页上)交学院资格审查的老师。
       拟报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提交与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提交所在单位(学校)盖章的《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原件(该表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须加盖工作或学习单位公章,无工作、学习单位考生可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或暂不提供)。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检查,并将复印件交学院资格审查老师(http://www.chsi.com.cn/xlrz/)。     

(附:学信网获取学籍学历信息认证流程演示)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培养的协议书: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下载《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协议。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下载《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协议。
       注: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方式。若录取,考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研究生生活补助以及火车票优惠等,不得解除定向就业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就业单位。毕业时学校学生处就业办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考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填写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同时,学校将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2)若提交的协议书中的工作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3)非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小一寸照片2张(用于粘贴在《复试记录表》和《体检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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