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民族大学(原云南民族学院)成立于1951年8月1日,是省属6所重点大学之一。学校地处美丽的春城昆明,校本部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商山之麓、莲花池畔,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毗邻,具有良好的学
云南民族大学(原云南民族学院)成立于1951年8月1日,是省属6所重点大学之一。学校地处美丽的春城昆明,校本部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商山之麓、莲花池畔,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毗邻,具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浓郁的学术氛围。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层次鲜明、办学形式多样,享有良好声誉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下设民族文化学院、人文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人民武装学院、研究生部、马列部(社会科学部)、预科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民族艺术学院、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等多个院部,1个省属研究机构——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和14个校属研究机构。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设有2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32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8个高职专业;拥有6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专业和5门省级重点课程。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59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96人,本专科生7011人,预科生290人。此外,有函授夜大生6714人,十余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近百人。现有土地503亩,校舍面积近2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近3000万元,图书资料78万册。
云南民族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高,科研实力强。现有教职工817人,其中专任教师44 6余人,教授70余人,副教授及副研究员236人。教师中有些是全国著名专家,他们以出色的学术成果享誉国内外。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专家成为教学和科研骨干,增强了学校发展的实力和后劲。
建校五十多年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四万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不少毕业生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领导干部、管理骨干和业务专家,有的还考入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著名高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云南民族大学以其文化多样性成为培养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所需的各民族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的摇篮,成为云南民族高等教育、民族工作、民族关系的缩影与对外开放的窗口,成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的象征。学校还是全国最早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先后与美国、挪威、日本、韩国、泰国等十余个国家的26所大学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并与韩国大真大学、泰国东方大学等国外高校达成了互相承认学分、互相承认学历证书、互派部分优秀毕业生免费到对方学习的协议。
半个多世纪以来,云南民族大学励精图治,勤奋育才,潜心研究,以出色的人才培养成果及科学研究成果为云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奠定了自己在云南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替代的地位。目前,全校各族师生员工正抓住机遇,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以社会的需求为导向,实施全面建设战略,优化办学要素结构,为着力建设具有自身鲜明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云南民族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根据云南省研招办的布署,我校200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安排如下:
一、云南民族大学200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3年11月9日(上午8:30-下午17:30)到五华区招办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每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25元,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两张半寸免冠近照,学校不再出具证明。
二、社会考生(含往届生)于2003年11月10-14日到五华招办、盘龙招办、曲靖市招办、大理州招办、红河州招办中的任一地点报名。
每生交报名考试费125元,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两张半寸免冠近照。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考试时间
初试日期:2004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试时间待定。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响应我校党委、行政提出的研究生教育是强校之路的号召。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树立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对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奖励:
第一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总分、英语、政治、数学成绩达到国家录取线(不含照顾分),其中英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者,给予5000元奖励。
第二条凡报考我国“211”学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总分、英语、政治、数学成绩达到国家录取线,自愿调剂到我校,在调剂考生中成绩名列第一,并且考试成绩总分、英语、政治、数学成绩超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该专业被录取的第一名者,给予4000元奖励。
第三条凡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按我校科技处有关文件给予奖励。
第四条凡我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国家级优秀者,每篇奖励指导教师1500元,学生3500元;研究生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者,每篇奖励指导教师300元,学生500元。
第五条凡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90分以下者,给予1000元奖励,90分以上(含90分)者给予2000元奖励。
第六条凡我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考上我国“211”学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博士研究生者,给予指导教师500元奖励,考生1000元奖励;考上国内一般高校、科研院所博士者,给予指导教师300元奖励,考生700元奖励。
第七条凡我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考上国家部、委、办、局的公务员并被录用者,给予指导教师500元奖励,学生1000元奖励。
第八条凡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论文竞赛、科技发明竞赛、外语竞赛获奖者,按已获奖金额给予追加奖励;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已获奖金额给予追加奖励。
第九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属研究生部另外,凡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均可申请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奖学金、伍达观奖学金。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
200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