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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据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消息,延边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一、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艺术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费标准每年(预计在20000元-25000元之间,具体按吉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不包含公共管理、工商管理)。

  二、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补贴。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生源结构来确定。第二和第三学年则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家庭经济状况等)评定。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发放年限不超过3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暂行)见表。

  研究生奖学业学金标准(单位:万元/年,人)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硕士生每年20000元/人。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足额发放。

  (四)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延边成宝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芙蓉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五)岗位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等。

  (六)国家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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