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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生学制、奖助措施

  学习年限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艺术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学费。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江苏师范大学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标准,具体以上级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江苏师范大学向新入学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此外,江苏师范大学还提供朱敬文奖助学金等奖助基金,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进行学习和科研:

  朱敬文奖助学金,特别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

  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文科类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项,理工科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一般项目文科类项目资助经费400元/项,理工科类(含跨学科实验类)资助经费600元/项。

  奖励措施。江苏师范大学对被江苏师范大学录取的优质生源实施奖励:

  一、优惠政策资助对象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江苏师范大学应届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且获得三次一等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江苏师范大学并被录取的考生奖励1500元,优先考虑资助短期公费出国留学。

  三、211高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江苏师范大学并被录取者(含推荐免试生),给予3000元奖励,择优给予短期公费出国留学。

  四、985高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江苏师范大学并被录取者(含推荐免试生),给予5000元奖励,择优给予短期公费出国留学。

  五、鼓励并支持在校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留学,名额分配由学科的性质来决定,江苏师范大学现有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原则上每个点分配1个名额,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优势学科、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酌情增加名额。

  六、符合第二、三、四项的研究生短期出国交流费用由学校负担,第五项中短期出国交流费用主要由学校、学院承担,本人酌情负担。出国交流具体办法将另行起草。

  此办法自公布日期起试行,解释权归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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