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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四、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超过1:1.5。复试方式可为笔试或者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50分(笔试50分+面试100分,或者面试150分)。
  (二)各接收单位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100分计)者不予接收。
  (三)复试合格者,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四)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定于10月8日-14日,具体考核形式、时间和地点将于9月25日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推免生优惠政策
  凡我校招收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待遇(12000元)。
  六、其他
  (一)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3.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七、联系方式
  江苏师范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传真:*************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yjsc.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jszs.j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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