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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新乡医学院培养二种类型研究生:
  一类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专业技术等工作的高级人才。
  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名额
  我校2013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50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0名(含全科医学和临床病理学专业)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调剂。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②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
  ③ 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权威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考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笔试)
  1.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门数不变。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01政治(满分100分);201英语一(满分100分);301数学一(满分150分);306西医综合(满分300分);307中医综合(满分300分);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00分)。
  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由我校根据国家考试大纲要求自行组织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为:(1)7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综合(满分150分)(1.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702情报学综合(满分150分)(1. 医学文献检索;2. 信息资源管理);(3)703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4)704医学心理学综合(满分150分)(1.医学心理学;2.神经解剖学);(5)705药学综合一(满分300分)(1.有机化学;2.分析化学);(6)706药学综合二(满分300分)(1.药理学;2.生物化学);(7)8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满分150分);(8)802信息管理导论(满分150分);(9)803生物综合(满分150分)(1.生物化学;2.细胞生物学);(10)804精神病学(满分150分);(11)805电子技术综合(满分150分)(1.模拟电子技术;2.数字电子技术)。以上考试科目的参考用书、版次、主编附后。
  2.初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二)复试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笔试、面试)和英语考试(笔试、听力、口语);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其参考用书、版次、主编附后。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经初试和复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或委培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九、学费及住宿标准
  经有关部门批准,自筹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情报学、应用心理学专业(非医学方向)5000元/生·年;其它各专业(包括应用心理学专业(医学方向))7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元/生·年。

  十、相关优惠政策说明
  1.我校公费研究生比例为95%以上。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录取后,一律享受公费待遇。
  2.凡录取为我校的国家计划非定向(公费)研究生,不缴纳学费,均享受普通奖学金550元/月;
  3.学校每年拿出专项资金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4.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学校设立了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计划项目,研究生可自主申请创新课题,获得经费资助;
  6.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分配名额计划,部分学生可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郑州等培养单位进行临床学习和科研工作,并享有适当的生活补贴和劳动补助。

  十一、如在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单位名称:新乡医学院
  单位代码:10472
  联系人:庞老师
  电话:************
  传真:************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601号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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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医学院201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新乡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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