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3年MPAcc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3年全日制MPAcc硕士研究生
(三)复试日程
复试时间:4月14日--4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备注 |
4月14日 | 8:30-21:00 | 报到 | 注册中心 |
需办理住宿的考生,在此办理 |
15:00-19:00 | 资格审查 | 教学楼209 |
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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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20:30 | 复试动员 | 教学楼209 |
请所有考生准时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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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8:30-12:00 14:00-17:30 | 面试 | 另行通知 |
携带身份证 |
4月16日 | 9:00-11:00 | 专业课笔试 | 教学楼209 |
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请携带科学计算器。 |
4月17日 | 8:30-11:30 | 体检 | 厦门大学 附属中山医院 |
前晚 21:30 之后不要进食(可适量饮水),当天早晨须空腹;携带一寸照片,身份证; 体检费约150元/人;早8:00学院门口集合 |
备注: 1.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于4月17日参加我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也可以到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时提交体检报告。
2.体检项目:一般检查 ,透视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
3. 学院为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住宿(学员公寓/单人间),有需要的考生可在报到时办理入住,费用自理。
五、调剂事宜
(一)不接受校外考生调剂进入我院的申请。
(二)初试成绩符合全国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院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及本人调剂申请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三)未达到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至其他院校。
六、录取工作
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择优而定。
(一)录取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100分)、外语综合面试(100分)三部分成绩组成,三部分成绩权重比例为6:2:2。
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60%+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100分)*20%+外语综合面试(100分)*20%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二)下列情况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七、复试监督及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xnai.edu.cn。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邮箱:MPAcc@xnai.edu.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邮编:361005
八、其他
(一)在复试和录取期间,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院研究生处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上的最新通知。
(二) 所有与招生相关的信息请以我院网站公告为准,邮件不再一一回复。
(一)不接受校外考生调剂进入我院的申请。
(二)初试成绩符合全国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院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及本人调剂申请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三)未达到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至其他院校。
六、录取工作
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择优而定。
(一)录取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100分)、外语综合面试(100分)三部分成绩组成,三部分成绩权重比例为6:2:2。
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60%+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100分)*20%+外语综合面试(100分)*20%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二)下列情况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七、复试监督及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xnai.edu.cn。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邮箱:MPAcc@xnai.edu.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邮编:361005
八、其他
(一)在复试和录取期间,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院研究生处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上的最新通知。
(二) 所有与招生相关的信息请以我院网站公告为准,邮件不再一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