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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招生简章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
  2014年12月27日-28日,详细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第一单元 科目 第二单元科目 第三单元科目 第四单元科目  
税务 025300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3-税务专业基础

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试大纲
  我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数学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税务专业基础由我院教研中心自行组织命题,自行组织命题原则依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大纲。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4月上旬,参加复试的同学应达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复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和体检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六、录取和入学时间
  (一)录取: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入学时间:2015年秋季,具体时间见新生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学费与奖学金
  (一)学制:全日制学习,学制一般为两年。
  (二)学费:1.5万元/年。
  (三)奖学金:我院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奖学金,详情请见学院网站说明。
  八、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实行学分制。
  (二)学位授予:达到我院硕士生毕业条件者,将由我院授予国家承认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招生咨询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电话:************、2578156
  传真:************
  学院网址:www.xnai.edu.cn
  邮箱:MPAcc@xnai.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邮编: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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