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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理工学院创办于1981年,其前身为“鹭江职业大学”,是中国最早设立的职业大学之一。学校是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13年1月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现有集美、思明、厦软三个校区,占地1464亩,建筑面积37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含研究生、留学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3.1亿元,校企共建实验室18个,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230个,图书馆藏书130万册,电子藏书102.2万册。全校专任教师976人,其中硕博士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8%,高级职称教师占35%,双聘院士和长江学者3名。

  学校现有2个研究生领域,49个本科专业,定位于“特色的工科、精致的理科、应用的文科”,紧密对接海西(厦门)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文化传播、数字创意、城市建设与环境”等8条专业链,涵盖了工、理、经、文、管、艺等学科,逐步形成“强工程、大文化”的学科专业战略布局。

  学校以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为抓手,构建了“福建省客车先进设计与制造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福建省高压电力试验重点实验室”等省、市、校、企联合的立体科研平台体系。现有59个各级科研平台,其中省部级科研平台9个,市级科技创新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3个,校级科研平台34个,校内研究单位3个;校企共建研发平台14个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1个。

  2013年8月牵头组建了省级“客车与特种车辆研发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1月组建了厦门市软件评测中心,学校科研创新和服务地方社会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2007年以来,科研项目的级别、数量、经费总额连续6年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2013年,获科研经费5445.6万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及软科学研究项目9项。2014年2月,校长陈文哲教授及其科研团队的科研成果“汽车玻璃深加工的关键制造技术及应用”荣获2013年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学校重视产学研合作,积极主动为地方经济、科技与文化发展服务,制定并实施《服务海西(厦门)发展行动计划》,主动走访厦门市各区、在厦各大企业,谋求政产学研联动合作共赢,将政产学研科技对接制度化,建设了集美区工业设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动走访泉州科技局、龙岩科技局、漳州科技局及辖区主要支柱产业的相关企业,在龙岩市建设厦门理工学院工程技术研究院,为机械加工、汽车设计与关键零部件制造、计算机信息与网络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服务;与龙岩市新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共建机械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13年我校为企业服务项目171项,到校横向科研经费金额达1336.1万元。学校与境内外科研院校和企业交流合作频繁,2014年1月年联手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成立“轨道交通研究中心”,2014年5月与英国切斯特大学合作成立“创新创业研究中心”。

  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在“省重点高校”的新起点上,以培养实践性、创新型人才为宗旨,以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以建设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为抓手,深化政产学研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学科建设水平的提升”项目、“科研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项目等八大项目。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的海西一流亲产业大学,成为具有突出影响和鲜明特色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聚集基地、解决重大科技问题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基地以及对台、对外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基地。

  学校与厦门ABB开关、林德(中国)叉车、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厦门厦工机械、许继(厦门)智能电力、厦门华电开关、厦门松霖集团、厦门明翰电气、厦门协成实业集团等63家知名企业签订“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协议”,从企业选聘127名企业导师,校企双方共同实施“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联合选派导师、联合制定招生标准、联合实施培养计划、联合推动就业创业”为核心理念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需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须报考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应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是教务部门出具的),并于复试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给厦门理工学院研招办,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厦门理工学院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不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照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对,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或考生自己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确认,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按照规定缴费(缴费后,不再退还)。
  考生按照报名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初试地点由所选报名点指定,请关注所选报名点通知)
  1、准考证打印: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5、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基础。
  全国统考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业务课二命题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我校各招生领域教指委统一编制。
  6、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16年2月中旬在我校网页上公布。

  五、复试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16年3月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一般以国家A类线为我校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者,届时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16年4月中上旬,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网页上公布。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组织学生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

  八、录取
  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6年6月中旬发放。

  九、我校2016年预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情况
  1、我校2016年预计招收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5名,学制2.5年,学费6000元/年。
  2、招生领域:
  车辆工程:包括车辆安全、可靠性与整车设计工程化;车辆性能试验与检测技术;车辆传动、电控技术及其应用;车辆关键零部件材料、成型及产业化;机动车污染控制与防治技术等五个研究方向。
  本科专业是车辆工程、汽车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材料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电子技术、测控技术、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机械力学、材料力学等相关专业考生均可报考。
  电气工程:包括高电压技术;电器智能化技术及应用;智能照明电气与光电子器件;能源电力系统规划;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等五个研究方向。
  本科专业是电气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光信息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能源规划等相关专业考生均可报考。
  3、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行政楼602室
  邮政编码:361024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yjsb@xmut.edu.cn
  单位代码:11062
  网址:http://yjs.xmut.edu.cn/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处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十、研究生奖励政策
  1、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录取时成绩优异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并录取的考生或985(211)高校毕业生可获企业入学奖学金,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2、研究生奖助学金:入学第一年研究生奖助学金14000元/年/人,一年按10个月领取。二年级起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学金等,最高32000元/年/人。
  3、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导师发放助研津贴不少于200元/月/人,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400元/月(助教、助管岗位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20小时,20元/时,岗位数为研究生本年级总人数的40%左右)。
  4、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等,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按照学术成果等级等可获得500元-2000元/(项或篇)不等的单项科研奖学金。
  5、见习工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校内、校外双导师培养模式,入学第二年学生将进入生产企业跟随校外导师进行为期一年的校外实践,学生可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预就业协议,企事业单位将根据情况给研究生发放实习工资(平均约1500元/月),研究生实习期间校内奖学金同时发放。

  (实习编辑:孙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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