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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研究院的实际情况,现对我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健康监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是确保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三是确保科学性。根据各学科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

  二、组织管理

  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进行线下现场评分。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研究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系相关领导组成。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强化监管,提高用技术实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研究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含暑期夏令营、外校保研和本校保研)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因已复试,不需参加本次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和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政治  英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55  55  90  90  370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政审表除外)给以接受审查(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如考生受疫情影响暂无法提供的,需考生做出承诺,并于正式复试前提交各单位。):

  1.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最迟必须于复试后两周内提交);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复试时,再次对考生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可予免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面试),具体安排请待后续通知。

  3.复试成绩比例

  具体要求:各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部分的成绩比例,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40%;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网上和现场均需录音录像);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采用相同的面试系统。

  (四)复试要求

  复试(面试)工作中的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等工作请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予以操作。面试中请各位参与面试工作的教师严格遵守《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四、调剂

  1.调剂复试需同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6)除参加管理联考的专业学位之外,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由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各专业学位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因此,调剂考生只需达到调入的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分数线且符合相关调剂政策即可,无需达到原报考专业学位分数线。

  (7)对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相关院(系、所)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8)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9)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10)本次复试录取工作,优先从管理学院其他专业(学术型硕士)已面试的候补生源依候补顺序录取,我研究院不再组织复试。

  2.调剂程序

  (1)符合我研究院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邮寄至我研究院(lijia@xmu.edu.cn);

  (2)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

  (3)招生办复审;

  (4)研究院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5)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上补填调剂申请,以便我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以研究院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研究院将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6.录取信息必须公开:研究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六、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复议

  1.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

  2.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监察处等单位组成若干校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7.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8.入学后三个月内,各院要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4月30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巡视督查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人员名单(含复试工作秘书、技术保障人员)以及召开培训会和模拟演练的时间、方式、地点等会议信息通过规定的格式报招生办备案,并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学校规定确定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办备案后在网站上公布。

  5月10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招生办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组织复试模拟演练,对面试教师和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6月5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开展并基本完成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院)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九、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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