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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导师简介:周贇

  ►个人简介
  姓名:周贇
  性别:男
  出生年份:1978
  系别:法律系
  职称:教授
  学历:博士
  电子邮件:zhoubinbei@sina.com

  ►个人小传
  小时候被村里人视为神童:没读学前班、一年级就直接读二年级成绩还不错(白市小学,村办--那时候,虽然号称小学初中教育公办,但实际情况是城市中小学公办,农村中小学自办:村民通过缴纳三提五统费用--与此同时,他们还得像传统帝王社会中的农民那样纳税--办学);
  初中(花桥中学)时被家人视为顽童:补习了一年还只考上县里最差的高中(但我爱我的母校--江西宜丰二中);
  高中时被老师视为混子:高一、高二成绩都一塌糊涂,但高考居然考中;
  本科时被同学视为异类: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像我这样不懂“人情”的就是那个啥……
  第一次工作时被同事视为书呆子:“行政部门哪有这样较真的?”
  于是,辞职、考研:
  再次读书时被自己视为笨鸟:无他,意在励己先飞而已矣;
  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后,很幸运地被录用到这儿工作:
  我希望再次工作时能被学生视为一个刻苦、认真的好老师,也希望能被同事视为一个诚信、守时的好同事。
  我的座右铭是(康有为言):行必素位,所以应人世之常;思必出位,所以究天人之际。

  ►主要讲授课程
  《中西法律哲学比较》
  《法律方法论》(《司法过程论》)
  《法哲学专题》
  《法理学》
  《外国法制史》

  ►主要学术观点
  科研工作要善于、敢于走极端,因片面才能深刻。
  就法学研究而言,有两种极端的研究进路:其一,从很外面很外面的视角研究法律,这意味着必须将法律还原到社会洪流中,并需要研究所有与法律相关的各种社会因素--此种思路需要极好的综合能力;其二,从很内在很内在的视角研究法律,这意味着必须要么以一个立法者、要么以一个司法者、要么以一个守法者的立场并以语言、逻辑等为基本工具去看待、研究法律--相对应地,此种思路则需要较深的分析功底。

  ►研究理念和特点
  研究理念见“主要学术观点”。
  特点:目前看大有无常之病,兼有特立之征。

  ►承担项目
  主持“宗教信仰自由的西方缘起与中国面向”,2014年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2014B246);
  主持“《厦门市象屿保税区条例》修改论证意见书”,2014年横向课题(到账经费5万元),象屿保税区管委会;
  主持《台湾司法决策机制及其可能启示》,2013年福建省法学会重点项目;
  主持《司法决策过程研究》,2013年厦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3221017);
  主持“基于法律方法论的司法公信力构建问题研究”,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12CFX007);
  主持“司法公信力与法律方法论”,2012年福建省社科基金(2012B017);
  主持“司法过程的方法论解析与构造”,2011年教育部课题(11YJC820181);
  主持“金融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哲学研究”,2010年横向课题(深圳心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助,8万元);
  主持“立法语言特点研究”,2010年福建省教育厅项目(JA10010S);
  主持“‘立法’论--语言学的进路”,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09年学术工作坊关键词特别项目(IAS-FudanXSGZFGJC09004);
  主持“法律解释学的根本悖谬”,2008年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2008C005);
  主持“法律用虚词的立法表达研究”,2007年司法部中青年课题(07SFB3004);

  ►主要著作
  《法理学》(独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立法用规范词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西方法哲学主题思想史论:一种系列剧式的叙述》(独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应当”一词的法哲学研究》(独著),山东人民出版社(“法理文库”)2008年版(本书获“福建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福建省人民政府);
  主编教材一部《法理学教程》(主编),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主要论文
  《典型/非典型案件二分命题的崩塌》,载《江汉论坛》2015年第5期;
  《法学研究与法学图书出版中的“有法必依”倾向》,载《中国图书评论》2015年第2期;
  《台湾民主政制的两面——依凭于韦伯、托克维尔及德沃金之政治理论》,载《中国图书评论》2014年第10期;
  《当下中国司法公信力的经验维度——来自司法一线的调研报告》,载《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4年第3期(本文全文转载人大报刊资料中心《诉讼法学》2014年第12期);
  《论立法的待续本质》,载《哲学研究》2014年第6期;
  《论法律推理中的类推》,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
  《一百步与五十步:法条主义与其批评者的差别》,载《江汉论坛》2014年第2期;
  《论法学家与法律家之思维的同一性》,载《法商研究》2013年第5期(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法理学、法史学》2013年第12期以及《新华文摘》2014年第3期全文转载;并得到《人民法院报》2014年1月22日理论版头条重点推介);
  《比翼齐飞方为美——法理学导论》,载《法学教育研究》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政治化:司法的一个面向》,载《法学》2013年第3期;
  《论作为立法用虚词的“必须”》,载《苏州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开放的事实》,载《现代法学》2013年第1期;
  《论司法过程中的法律-事实关系》,载《求是学刊》2012年第6期;
  《当下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之惑》《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十九卷;

  ►主要社会兼职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训授课教师(2013-);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主编(2011-);
  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1年);
  福建省普法讲师团成员;
  中国法学会法理分会理事;
  厦门社科联“鹭江讲坛”报告人。

  ►联系方式
  zhoubinbei@sina.com.cn
  http://zhoubotong.fyf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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