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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考研招生简章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考试科目
  外国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我校只招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初试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考试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28日 8:30-11:30 10月28日 14:30-17:00
教育硕士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外国语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说明;
  准考证获取方式:2012年10月17日起考生请登录http://www.chinadegrees.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复试考试科目
  复试含笔试(专业课、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初试考试成绩发布后(约12月中、下旬),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时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及安排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学位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五、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和录取的具体细则将在复试前公布。2013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3年暑期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六、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为三年,课程学习采取面授、自学、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和学生自学,加强实践环节,力求使学生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培养学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及科学研究的能力。课程考试合格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全国联考科目辅导资料
  
1.《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考生可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购买,32元/本);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3.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考生也可自行联系购买联考大纲,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书店联系,邮购网址:http://www.bsdk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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