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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打印《准考证》
  2015年继续实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8日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查阅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大体时间在4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二区线为准。
  四、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为国家统一命题,专业科目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由我校命题。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凡专业目录中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3.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蒙),专业考试科目708维吾尔文学史、810文艺学概论、709蒙古族文学、811蒙古语言与文化四门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或蒙古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4.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国家已于2014年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但是,除国家奖学金以外,自治区及我校已经增设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制度,提高了奖学金奖励标准,扩大了奖学金的覆盖面,国家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自治区奖学金将由12%提高至15%,预计每个奖项7000—8000元,增大了奖学金覆盖面,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完善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提供实践教学岗位及就业锻炼机会,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考我校!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其他说明
  我校单位代码:1076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332532
  联系人:赵红梅谭俊蕾
  邮箱:yzb@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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