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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配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贯彻新疆农业大学2015年相关文件精神,经济与贸易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按照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组建了复试专家组,制定了本学院的复试方案和程序,组织了复试阶段的命题。
  2.学院成立了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按学科组建,分为2组,每组有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且指导过或正在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
  3.复试专家组确定了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复试。复试专家组成员将在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的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
  4.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了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第一志愿线上生复试
  1.学院于3月24日下午3:00组织第一批考生复试;第二批将根据招生情况组织复试。
  2.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对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查看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2)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查看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留存复印件一份;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学院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和加试课程组织考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但试卷内容上保证能够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学习潜力。
  (2)综合面试
  由学院复试专家组实施,具体如下:
  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②复试专家组员5人;
  ③复试专家组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综合面试以口试形式为主,辅以简要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外语应用水平、分析问题的能力、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承受能力测试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生体检
  参加第一批复试的考生均在3月23日、24日上午安排体检。学院督促学生体检,主动与校医院联系询问考生体检情况;到校医院取回已填写意见的体检表。
  4.复试有详细的复试提纲,并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记录。
  5.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复试课程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或拟调剂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并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时间每科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在一天后通知考生。
  6.复试命题。学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了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按规定进行了保管。
  7.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笔试的加试课程外,面试时将考核拟调专业的相关知识并做出评价,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决定。
  8.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分2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9.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二)调剂生复试
  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可在本校相近学科和外校的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调剂考生必须是初试合格考生。调剂生的复试和第一志愿线上生的复试要求相同。复试后各学院须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放《调剂申请表》(附件5)和《新疆农业大学试卷商调函》(附件6)
  (三)线下生破格复试
  对于生源不足且调剂不到合格生源的专业,在导师同意条件下择优破格参加复试,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按要求进行复试外,还应填写《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线下生破格复试审批表》(附件3),报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线下生参加破格复试的分数线原则为:单科5分之内、总分10分之内,择优录取。
  三、录取原则
  各学科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即笔试或面试任一项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
  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办:************夏老师、范老师
  温馨提示:
  为方便交流,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实名制申请加入2015级经贸学院研究生QQ群:375323148。
  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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