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2013年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京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高校,现有本科专业24个,在全国民办高校中以工科见
一、学校简介
西京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高校,现有本科专业24个,在全国民办高校中以工科见长。学校占地1391亩,校舍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教学设备仪器总值约1.1亿元,建有各种实验、实习、实训场所,面积近4万平方米。两个图书馆共有纸质藏书116.7万册,电子图书37.5万册,电子期刊3829种,学校现有教职工1836人,其中专兼职教师1100多名。学校始终把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大力推进科学研究,开展产学研合作使学校的办学质量得到有力提升。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2011]69号)我校成为首批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学制、培养及学位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提交有进修过十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门报考学科专业大学主干课程(详见各专业领域具体招生目录)。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标准。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西京学院的陕西省省内应届本科生和其他考生请选择西安邮电学院(长安新校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西安邮电学院报名点代码:6107)。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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