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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复试
  1.2016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2016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6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50名。201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5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强军计划和MBA考生请特别注意)应及时在学信网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法顺利毕业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7.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8.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录取方式均为定向,不接收档案,不发派遣证。
  9.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强军计划报考我校仅限报考专业学位。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10.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7研究所(郑州)、第29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为该研究所定向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欢迎报考。
  11.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昆山研究生院继续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招生人数120人,欢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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