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广东研招网 > 星海音乐学院 > 院校资讯

星海音乐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单位公告


  编制专业目录说明

  凡报考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的考生,请留意我院今年可招收两种类型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2013年招生简章”(http://yjs.xhzsb.com),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报考专业”一栏中选报“130200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或“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核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在专业考试阶段进行加试;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已在非音乐类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过40周岁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我院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院的招生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专业成绩,按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曲目填报
 
 1.各表演专业方向考生“专业考试”曲目填报(请考生于2012年10月15日-11月5日期间登录网址:www.xhzsb.com按招生简章要求填报曲目)

  联系方式及交通指引
  1.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510006
  2.电话: ************; ************
  3.交通:地铁4号线大学城北A,B出口均可。
  以上或其他相关信息可登录网址查询:http://yjs.xhzsb.com/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