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2013年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星海音乐学院201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
星海音乐学院2013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水平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名额、研究方向与考试科目
三、学制
三年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在专业考试阶段进行加试;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已在非音乐类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过40周岁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现场确认和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预报,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2.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办和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院的招生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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