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00八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Ⅰ、学院概况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位于古都西安南郊高校聚集区,与驰
二00八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Ⅰ、学院概况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位于古都西安南郊高校聚集区,与驰名中外的盛唐人文名胜大雁塔和壮丽典雅的陕西历史博物馆毗邻,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历史积淀丰厚。学院占地面积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藏书147万册,中外期刊3000多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400余万元。
学院设有经济、管理、会计、统计、信息、文法、政治与行政、国际教育8个二级学院和研究生、公共外语、体育3个教学部,另外,学院有效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举办了1所高等职业暨继续教育学院(华美商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行知学院)。拥有统计学、企业管理学、财政学、产业经济学、经济法学5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开设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等24个本科专业,涉及一级学科13个,拥有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财政学、经济法学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统计学、金融学、法学3个省级名牌专业。目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4377人。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职教师961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362人,有近百名外籍专家和国内著名经济学家、人文社会科学家、统计学家受聘担任学院兼职教授。学院拥有西安统计研究院、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陕西省国防科技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统计研究中心、陕西省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等5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和西部区域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所、文化资源与文化战略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拥有中央与陕西省共同资助建设的统计实验室、企业策划与设计实验室等18个基础实验室以及法学实验中心、数学建模实验室等多个教学实验基地。“十·五”以来,先后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5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260多部,承担完成国家(含重大和重点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300余项,有30余项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及全国优秀成果奖。学院主办的学术期刊《西安财经学院学报》、《统计与信息论坛》,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期刊。
学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35所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与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联合培养商务管理硕士项目进展顺利,与英国布莱德福大学、哥拉莫根大学、美国库克大学、拓马斯大学等国外院校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
学院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万名专门人才,积淀了较为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为建成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Ⅱ、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经济和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
我院现有统计学、企业管理(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财政学(含税收学)、产业经济学、经济法学5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2008年各专业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200人,实际招收人数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招生录取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硕士生报考条件者可以报考。报考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招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在统考初试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笔试课程。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通知。
2、现场报名地点:以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为准。
我院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三)或(四)采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专业基础课试卷由我院自行命题。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确定。
四、复试和录取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等。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院确定。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学制
三年
六、联系办法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上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欢迎广大考生上西安财经学院网站浏览或电话垂询!
单位代码:11560
西安财经学院网址:http://www.xaufe.edu.cn/
研究生部E-Mail:yjszs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 029-82348586
联系人:霍老师 王老师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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