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学院考研(学术型)复试细则
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
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3.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
5.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本次复试分为两小组,由管理学院夏火松院长任顾问,管理学院杨卫丰副院长、张星副院长任复试小组组长,具体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工作。管理学院分党委书记朱德群任纪律监督小组组长。
3.根据学科专业,学科成立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的各个环节,各小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复试小组成员:杨卫丰教授、曹勇教授、吴锦峰副教授、许昆鹏副教授、吴建华副教授、李小丽副教授、马玉超副教授。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张星副教授、侯德林副教授、胡慕海副教授、陈勇跃副教授、杨晓花副教授、万欣副教授、许昆鹏副教授。
(复试小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微调)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专业课笔试(闭卷,占复试成绩的40%)
复试科目: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主要考察听说能力,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采用面试、笔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须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调剂工商管理专业的须加试管理经济学或市场营销或企业管理。调剂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须加试管理经济学或数据库原理或企业管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学科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及上线生源情况对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分值比例进行微调。
五、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3日。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1楼。
2.复试时间:2015年3月24日。具体笔试时间:9:00-11:30;
综合面试时间:14:00-16:20。笔试地点:阳光校区07-532。面试地点:07-519;07-522;07-514。
3.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复试费100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体检时间:3月24日上午。地点:阳光校区校医院。
七、程序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本人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毕业生持具有完整注册记录的学生证、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须加盖其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统一安排到学校医院缴费参加体检。
3.复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各一级学科复试时间安排参加复试。
4.每位考生携带三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备用。
八、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3.拟录取名单:工商管理学科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制度。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该一级学科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及时答复和解释。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5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管理学院办公室电话:************或59367318
九、学校地址及交通线路
(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2)市内乘车路线:可乘901(内环线)公共汽车到普安新村
站(我校阳光校区);或乘538、583、590、572、811、810、586、739
路公共汽车到纺织大学站(我校南湖校区),再乘校车至阳光校区。
十、相关网站
研究生处网站:http://gs.wtu.edu.cn/(请认真阅读研究生
处网站复试要求)
管理学院网站:http://em.wtu.edu.cn/glxy/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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