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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国防和公安边防、消防、警卫事业。
  (2)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在职干部须是中共党员。
  2.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军队、武警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役军人身份)和地方重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主要招收男生)。
  (2)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在职干部。
  (3)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以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年龄条件:
  地方高校应届考生年龄在24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军队院校现役考生年龄在28岁以下,在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0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及报考要求
  1.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大约在2010年的10月份)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2.部队在职干部按照干部报考说明的要求统一进行报名,武警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学院本科生报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3.报考我院的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将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高考录取底单等复印件于11月10日以前寄至我院研究生处。
  4.经过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严禁凭假证明报考,一经查出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按照全国统一命题进行考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我院自行命题。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考试时间为准,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历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复试内容包括政治审查、体检、体能考核、外语口试和听力、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等。参加全国统考的时间、科目和场次的安排随《准考证》通知考生,复试的具体科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待遇、毕业分配及学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部队干部待遇(地方考生入学复审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毕业后在全国公安边消警部队和机关统一分配,取得硕士学位者,定正连职,授予上尉警衔(或相应文职级别)。
  2.边消警部队在职干部录取为我院的硕士研究生,转入行政关系和组织关系,调入档案,学习期间符合调职晋衔的团以下在职干部由学院批准调职晋衔,团以上在职干部商榷有关业务局办理,有关福利待遇及专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由原单位解决。所有拟录取的研究生将在录取前签订武警学院研究生培养协议。
  3.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2-3年,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毕业后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校代码:11105
  学术型专业(3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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