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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或认证,并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打印备查。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至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2014年12月29日15:00后,关闭报名网站准考证打印功能。《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2015年4月中、下旬。
  复试地点:2015年3月底至4月上旬,复试信息将发布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xza.cn/zsjy/yanjiusheng/index.asp),请考生自行查询。
  复试方式:面试(含英语口语)+笔试。
  复试科目设置:英语听力测试+报考(调剂)专业相关专业课(详情请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西藏大学农牧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范围》)。
  复试准备材料:
  1.应届本科生: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政审表、体检表、准考证、成绩单原件。
  2.往届毕业生: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本科或者毕业后的获奖证书和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政审表、体检表、准考证原件。
  (二)我院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院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无需加试。但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以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为准。)
  (六)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初试公共科目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其破格参加报考我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属于二区招生单位。报考我院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详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就业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七、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其他基本调剂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院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请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以及报考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九、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3.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学制
  我院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院都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院网站上公开公示各阶段招生实施细则和进展,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三、重要说明
  1.我院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相关收费文件为依据。
  2.对于考生填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5.我院的外语考试不接收小语种考生。
  6.本简章公布的各专业招生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数为准。
  7.若本简章中涉及的时间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有冲突,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十四、其它
  考生可从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西藏大学农牧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范围》,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等细则。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西藏大学代码:10694,农牧学院代码:010
  联系部门: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西藏林芝地区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研究生处,邮编:860000
  电话:************联系人:余老师
  邮箱:nongyuanzhaosheng@126.com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网址:http://www.xza.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xza.cn/zsjy/yanjiusheng/index.asp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研究生处:http://www.xza.cn/gljg/yjs/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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