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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接收硕士推免生、直博生工作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的优势,协调发展多元招生体系,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11号精神,结合学校要求及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与硕士推免工作同步进行。

  二、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何安瑞、陈雨来

  成员:米振莉、张勇军、刘云清

  组长负责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全部过程,小组成员负责确定并上报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培训参加面试的老师等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

  按照学科点的设置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学科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硕士指导教师在内不少于3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有直博生申请者的复试小组还须有申请者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领导小组对每位参加面试的教师进行培训。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复试表格的填写、面试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复试内容的记录等。

  3.监督和复议

  学院党委纪委委员参与复试的全过程,行使监督权力。

  如对复试有疑义可直接向陈雨来老师提出署名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6607

  三、接收专业及规模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均招收推免生。我院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

  2、拟接收硕士推免生20人,直博生1人。招收硕士推免计划具体如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推免人数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0600
冶金工程
1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1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1
085201
机械工程
3
085204
材料工程
5
085205
冶金工程
1
085210
控制工程
2


  四、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3.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

  4.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申请材料

  (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各申请者(含校内申请者)应于复试报到时向我院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电子版申请表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文件)须提前发送至邮箱:nercarxs@ustb.edu.cn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3.复试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有助于突出本人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限1000字以内手书机打均可,但个人签名必须手书)1份;

  6.外校申请者应提交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1份(附件4);校内申请者在校医院进行体检,缴费成功后,10月15日到科技楼502领取体检表,拟定于10月16日上午7:30-9:30在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校医院将体检表统一移交研招办。

  (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须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书手书机打均可,但推荐人签名必须手书,推荐书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2.上述(一)中1-6项所列材料。

  六、申请程序及复试录取

  (一)申请

  申请者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用等步骤。系统开放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复试

  1.关于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资格审查小组将按照考试成绩和考生的相关资料,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通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规则

  所有申请者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文件精神,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硕士指导教师在内不少于3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有直博生申请者的复试小组还须有申请者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接收。

  3.复试时间、复试的地点安排

  工研院将于9月18日(星期二)上午举办推免生现场咨询及预审活动。校外申请者可通过电话、邮箱直接向学院报名,校内申请者直接到工研院学工部(科技楼502)报名。

  目前集中安排9月28日、10月8日-10日等多场复试。我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酌情增加1-2场复试。详细地点、时间安排请考生报到时查看。

  北京地区以外的申请者,如果复试合格并被录取,学院将报销其参加复试的往返(高校所在地-北京科技大学)交通费(高铁二等座、动车二等座、硬卧以下的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和不超过100元/天的在京住宿费(凭票报销)。

  我院设立了“工程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新生特种奖学金”,奖励经过推荐免试招收的优秀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学士直接攻博学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新生奖学金。

  4.复试的考核方式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对于跨专业、学科申请者,应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所申请专业的基础及培养潜质,并于复试记录表中进行明确说明。直博生复试须重点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为外语测试20分+专业综合面试80分。

  (1)综合面试中,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要求考生就老师提出的问题用外语进行回答,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2)专业面试按专业以面试形式分组进行,由复试小组负责组织。综合考核的时间为15~20分钟,主要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老师提问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主要包括: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诚信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

  5.复试通知

  我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出复试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于本单位主页公布本单位复试办法、复试内容以及复试名单等,并负责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复试咨询。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复试时申请者须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考生应在学院网上公布的接受推免生复试方案中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电子支付平台(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18位)初始密码为123456)http://pay.ustb.edu.cn支付复试费,平台自9月15日9:00~10月25日18:00开放缴费功能。

  (三)录取

  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外语测试12分+专业综合面试48分),如外语测试低于12分、专业综合面试低于48分,总分低于60分不予接收。录取时以复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各专业根据招生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若“学术型”硕士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合格,但由于招生名额、生源情况等原因不能按“学术型”硕士录取时,如果申请者本人同意,可以按“专业学位”硕士录取。反之亦然;待申请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应修改后学院方可录取;

  复试结束后24小时,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的有效期为24小时,申请者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统一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政审等相关工作。届时拟录取的考生,登陆我院网站下载《北京科技大学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

  七、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②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受到过纪律处分;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④体检不合格;

  ⑤政审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八、联系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地点:科技楼502

  电话:82376961

  邮箱:nercarxs@ustb.edu.cn

  本办法规定内容如与学校规定不符,以学校规定为准。

  上述复试办法解释权属工程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北京科技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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