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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1年研招复试方案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年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等)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一、依据文件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
  《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本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校研究生院审批后执行。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具有较明确的档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科目和成绩
   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科目分为两部分。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课”(满分150分),专业课程见《2011年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复试考试科目》。
   2.面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分为:特优(98%)、优秀(90%)、良好(80%)、中等(70%)、合格(60%)、不合格(40%)六个档次。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试成绩之和。
   4.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四、录取依据
  一般情况: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录取,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总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填报选择学术型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志愿(推免生除外)和指导教师志愿,实行合格考生和第一志愿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其它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报名服从调剂且不满足志愿者不予录取。
  特殊情况:
   1.单考生按计划外招生;
   2.强军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尽可能按计划录取;
   3.推免生按最高分成绩录取;
   4.专业课成绩<90分(满分150分)、复试成绩<180分(满分300分)、“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者<60分(满分10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当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果成绩再相同,按专业课、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的成绩顺序录取。如果排序再相同者,由研究生院另行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录取。

  五、奖助学金
  复试时各研究室公布奖助学金名额,并根据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由研究室确定录取研究生的奖助学金等级。
  基本情况:
   1.学术型
  一等奖助学金:272名,二等奖助学金:85名
   2.全日制专业学位
  一等奖助学金:30名,二等奖助学金: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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