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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六、初试

  (一)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及艺术学院相关专业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考场。

  (五)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西医综合、药学综合、教育学专业综合满分各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西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2.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40单独考试英语;③611单独考试数学或306西医综合;④专业课,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

  七、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ujs.edu.cn)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审查、存档。

  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2门。加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无指定科目的专业,在复试科目及初试科目④中选考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6.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8.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9.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原件等。

  九、有关政策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二)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在招生当年核定的为准外,我校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规定学制年限计收。

  (三)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还可以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四)入学后,我校根据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对第一志愿统考考生中的优秀新生和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奖励。

  (五)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及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十、其他说明

  (一)我校各学院招生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大约为10%。

  (二)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前,考生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我校研招办提交申请,未经同意的考生的报名信息无效。2014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考生10名,招生指标原则上用于强势学科招生,不具体分配到各招生学院。单独考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三)为了更好地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人才,凡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如“985工程”院校及“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或科技创新成果的考生等),可优先复试。

  (四)我校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与江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西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和东北农业大学等13所高校的食品学院签署了《食品学科研究生优秀生源校际交流协议》,符合该协议的考生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优先录取。

  (五)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样题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仅供参考。

  (七)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网页相关内容。

  (八)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及有关政策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善加利用。

  相关专题: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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