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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推荐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

  (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二、推荐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实践能力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英语专业学生专四成绩良好以上;日语专业学生专四成绩良好以上。

  (六)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一级及以上。

  (七)学分绩点必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15%(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且无考试不及格。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3名本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且有能体现其专业能力的标志性成果(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项目及第一作者发表相关核心期刊论文等)。联名推荐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的,可以参加面试答辩。

  联名推荐学生的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必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前15%,不及格不超过1门次。

  (2)在本专业前30%,且无考试不及格。

  (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校级三好学生标兵。

  2.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在参加外语类课程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挑战杯、节能减排等团队参赛的全国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有海外学习经历者。

  (九)在“挑战杯”全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在“创青春”全国大赛获得银奖及以上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五),不受上述(六)至(八)条件限制直接推荐。

  三、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分配名额,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各专业名额。

  四、推荐程序

  1.推荐工作采取“本人申请、学院审核、面试答辩、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

  2.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

  3.个人申请与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报学院,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

  4.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进行面试,结合成绩排名、面试成绩、获奖情况,由党政联席会确定拟向学校推荐人选。

  5.在易于学生监督的场合张榜公布拟向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推荐《申请表》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报学校教务处。

  6.学校组织学科专家进行面试答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报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7.确定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

  五、其他事项

  1.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办理报名手续。

  2.志愿报考本校的推免生,学校将给予奖励。

  3.学院将遵守学校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名额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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