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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后,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型)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化学考生外语40分以上(含40分)且总分300分以上(含300)可参加复试,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型)考生(含调剂生源)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2)通过调剂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总分成绩、英语成绩并结合考生所在学校和报考第一志愿学校情况综合考虑,依据我院招收专业的计划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3)参加复试考生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1.2-1:1.3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后上网公布(学校研究生网页、化学化工学院学院网页)。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评定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核查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和思想品德考核表等相关材料。
       2.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50%,综合能力面试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4.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5.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6.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2)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其中:综合能力占60%,实验技能占40%,实验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所获得的成果要审查原件)。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综合能力面试时可只对综合能力面试中的(2)进行考核,并当场给出成绩。(1)和(3)可于面试前或面试后根据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打分,最后对复试小组的每位教师给出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该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本项考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
       7.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本项考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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