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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济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


  四、接收程序
  1、考生需将上述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我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通知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复试工作按照《济南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执行,内容参见济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
  3、复试时申请人须获得推免生资格,并持有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的证明信,否则申请无效。
  若推荐学校推免生工作尚未结束,须由推荐学校出具申请人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证明。如申请人复试合格,并于2013年10月底前获得推荐学校推免生资格,即可拟录取为济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经我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5、拟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接收函,须持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推荐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同时须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送)至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五、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质量第一,一定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择优接收;凡属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我校接收推免生于2014年10月15日截止。
  附件下载:济南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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