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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国际贸易学专业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 2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 在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担任中高层职位;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 、所有准备报名参加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需提前将本科毕业证书送交“中国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 认证处”进行认证,否则不予报名。

认证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38 号柏彦大厦 701 室(北航北门向东 200 米)邮政编码: 100083 ,学历认证咨询热线: ************/82335424 ,学历认证传真: ************ ,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xlrz

2 、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http://yz.chsi.com.cn ),一般从 10 月 10 日左右开始到 10 月底结束,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网址见当年国家教育部的具体规定或于 9 月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查询。

3 、现场确认:时间见当年教育部的具体规定或于 10 月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查询,一般在 11 月 10 日左右。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 本人身份证 、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和 网上报名编号 ,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照相。

4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 、考生必须选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为报考点报名,并在我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为:① 111 政治理论 100 分;② 288 英语 100 分;③ 788 单考专业基础 150 分;④ 888 单考贸易综合 150 分。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初试时间为 2009 年 1 月中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

3. 复试时间一般在 4 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请自行查询。

4.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由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单位的单考考生。

2.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不安排住宿。

3. 学制 3 年。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4.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 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 )查询。

咨询电话: ************/2151 ; ************(fax)

电 子邮件: yzbtao@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6# 信箱

邮政编码: 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08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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