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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三、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2年10月10日-31日 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报名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公告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询。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2012年11月10日-14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书原件和现场确认单(登陆http://gs.uibe.edu.cn/queren打印),到我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照相。
  3.考生只能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报考点报名,并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参加考试。
  4.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
  (一)初试
  1.MPA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参考书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有关参考书如购买不便,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
  3.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6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4.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5.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6.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7.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8.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体检
  体检于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学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六、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其中:
  1. 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在职考生不转户档
  2.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招生单位、考生和用人单位需签订三方协议)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3.申请非全日制攻读MPA,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住宿,不参加就业派遣。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MPA学费均为4万元,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七、其他
  1.达到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需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八、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查询。
  咨询电话:************/2151;************(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

  相关文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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