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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述的报名程序。

  五、考试
  (一)初试
  1.MBA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参考书目:《2013年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大纲及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有关参考书如购买不便,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
  3.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6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4.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5.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会计硕士与在职会计硕士拟分别划线。
  6.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7. 拟招收全日制会计硕士和在职会计硕士各一个班级,每班成班人数不少于40人。如因人数不足导致不能开班,将在征求考生意愿后安排学制间的转换,考生也可选择调剂至其他学校,考生在报考前须慎重考虑,并愿意无条件地承担此类可能存在的报考风险。
  8.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9.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型,其中:
  1. 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在职考生不转户档。
  2.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招生单位、考生和用人单位需签订三方协议)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3.申请非全日制攻读MPAcc,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住宿,不参加就业派遣。
  4.全日制MPAcc学费为5万元(2年共计),非全日制MPAcc学费为8.8万元(3年共计)),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八、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九、其他
  1.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全日制和在职班要视生源情况和考生所选学习方式组班,不够组班人数的,视情况调整甚至取消组班。
  3.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十、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查询。
  咨询电话:************/2151;************(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

  相关文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 | 201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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