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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具体说明如下:

我校200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数为5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学力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博士当年的91)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 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见第六条)。

二、报考资格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经本人确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点击下载),由考生到生源所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未经上述单位审批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份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三、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四、招生生源范围、名额和招生学科专业

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东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中共招收5名博士研究生。

招生学科专业请参看博士09年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考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复试资格或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2.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15日-1220日。

     报名网址:http://gs.uibe.edu.cn

2)现场照相时间: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应届硕士生还须携带研究生证)于2009318-19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诚信楼801)现场确认报考信息、拍摄电子照片,同时领取准考证。初试时间为200932122。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交报名考试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六、报考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请按规定期限向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7按顺序挂角装订):

1. 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最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及加盖公章的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4. 学习和工作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于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不超过一页);

5.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

6. 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点击下载)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交2篇以上(含)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注: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七、选拔方式

选拔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

2、复试。[1]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达到我校复试线(其中英语中的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应分别达到我校划定的小分线要求),各院系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结合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2]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以口试、笔试相兼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功底、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外语水平等素质。[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和所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专业基础课。

八、考试时间:20093月21-22日,初试后即进行复试。

九、考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十、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例进行录取。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录取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附:定向协议书

十一、招生咨询

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

咨询电话:************************************(fax)

电子邮件:uibeyzb@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08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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