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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和我校生源情况,2004年我校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公费硕士研究生约200名(具体计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并适当招收计划外自筹经费硕士生,招生总规模将在850名左右,2004年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视报考情况确定,考生可参考2003年有关数据。

  一、 2004年考试科目(MBA除外)调整后各科目分值调整如下

  ①政治100分 ②外国语(英语或第二外国语)100分 ③基础课150分 ④专业基础课150分

  各科目命题单位与2003年相同。

  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考生须知:

  1. 报考条件:

  (1) 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3) 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满2年(从取得毕业证书至2004年9月1日),一般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

  (4) 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体检标准。

  2. 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

  (2) 报名、考试地点:

  非北京地区考生:由当地省市高招办指定报名点和考试点;

  北京市报名考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诚信楼801室);

  北京市报名考生考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每年1月份左右)。

  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联考考生须知:

  法律硕士(JM):

  1. 报考条件:

  (1) 只允许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报考;

  (2) 其他报考条件与国家统考类报名条件相同。

  2. 培养方式:全日制和在职(不脱产)两种培养方式,学制三年。全日制调档住校学习。

  在职(不脱产)授课时间:每周五下午、晚上;周六上、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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