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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考研君喊你报名【复试+调剂答疑活动】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一批19所学校率先开始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二批22所学校继续展开

      
       为做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2.复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到科学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对考生的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纪检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处和各相关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纪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保证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各有关学院成立院级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各有关学院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考生的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各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面试过程中负责记录复试内容,并于复试结束后将整理好的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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